書記:尚納新
副書記:梁瓊(2021.1-2022.4)
委員:王青鋒、劉宏濤、陳良、班小泉(2021.1-2022.6)、黨海山
主要職責:
一、組織學習、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決定;保證和監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國家的法律、法規在研究所的貫徹執行。
二、堅持黨要管黨的原則,加強研究所黨建工作。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對黨內重大問題集體討論,做出決定。建立健全中心組學習和民主生活會制度。
三、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依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參與研究所重大事項的決策,并積極推動各項決策的組織實施。
四、按照黨管干部和黨管人才的原則,根據中央有關文件規定,與園主任共同做好干部的選拔、教育、培養、考核和監督工作,抓好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對擬任免(聘用或解聘)的業務與行政中層干部進行集體討論。在事先征求園主任意見后,研究決定并任免黨務干部。
五、領導職工代表大會、工會、青年團、婦委會等群眾組織,支持他們依照國家法律和各自章程開展工作。加強對民主黨派基層組織的政治領導,指導和支持他們加強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重視發揮他們的作用。
六、領導研究所精神文明建設,密切聯系群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創新文化建設。
七、領導反腐倡廉建設。
八、履行黨章規定的其它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