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實驗室的流動人員特制定此流動人員管理細則,以加強實驗室的流動人員管理,及促進實驗室相對穩定的高水平科研隊伍的建設。
1、實驗室流動人員是指參與課題研究的非固定人員,包括校內外客座和進修人員、訪問學者和博士后。流動人員的最大數量為固定人員的2倍。
2、課題組長按照實驗室有關規定條件提出實驗室流動人員(課題組客座人員、開放課題人員、進修人員和博士后)的人選并報送實驗室主任審批。流動人員在進入本實驗室前,需閱讀實驗室管理手冊、填寫入室申請表格并簽名承諾遵守包括知識產權保護條款在內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約。流動人員在合約期滿時,需填寫離室清單,由有關研究單元課題組長核實后,送實驗室主任簽字批準,方算履行完畢離室手續。因流動人員的研究工作所發生的費用,除開放課題涉及的費用外,一律由接收流動人員的課題組負責。
3、實驗室的流動人員必須按期依據簽署的工作合同目標進行考核。對考核不合格人員,實驗室主任有權不予聘任或對流動人員的聘任不予核準,各研究室首席研究員有權對自行聘任的流動人員不予聘任或降級聘任。
4、實驗室聘任的流動人員的相關費用由實驗室運行費負擔;各研究組聘任的流動人員由所在研究室負擔。
5、實驗室流動人員必須遵守中國科學院武漢植物園的各項規定,必須承擔實驗室的相關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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