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丹江站局域網能夠安全可靠地運行,充分發揮信息服務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地為臺站人員提供服務。現制定并發布《網絡及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所有網絡設備(包括光纖、路由器、交換機、集線器等)均歸臺站管轄,其安裝、維護等操作由臺站網絡工作人員進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壞或擅自維修。
第二條 所有臺站內計算機網絡部分的擴展必須經過臺站網絡工作人員實施或批準實施,未經許可任何部門不得私自連接交換機、集線器等網絡設備,不得私自接入網絡。臺站網絡工作人員有權拆除用戶私自接入的網絡線路并進行處罰措施。
第三條 各部分的聯網工作必須事先報經臺站,由臺站做網絡實施方案。
第四條 臺站局域網的網絡配置由臺站統一規劃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網絡配置。
第五條 接入臺站的客戶端計算機的網絡配置由信息部部署的DHCP服務器統一管理分配,包括:用戶計算機的IP地址、網關、DNS和WINS服務器地址等信息。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使用靜態網絡配置。
第六條 任何接入臺站局域網的客戶端計算機不得安裝配置DHCP服務。一經發現,將給予通報并交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第七條 嚴格執行國家《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對在局域網上從事任何有悖網絡法規活動者,將視其情節輕重交有關部部門或公安機關處理。
第八條 員工具有信息保密的義務。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漏機密、技術資料和其它保密資料。
第九條 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網絡和互聯網上發布有損臺站形象和職工聲譽的信息。
第十條 任何人不得掃描、攻擊站內及園內計算機網絡。
第十一條 任何人不得掃描、攻擊他人計算機,不得盜用、竊取他人資料、信息等。
第十二條 為了避免或減少計算機病毒對系統、數據造成的影響,接入局域網的所有用戶必須遵循以下規定: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制作計算機病毒:不得故意傳播計算機病毒,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計算機病毒的文件、軟件、媒體。
2.采取有效的計算機病毒安全技術防治措施。建議客戶端計算機安裝使用瑞星殺毒軟件和360安全衛土對病毒和木馬進行查殺。
3.定期或及時更新用更新后的新版本的殺病毒軟件檢測、清除計算機中的病毒。
第十三條 臺站的互聯網連接只允許員工為了工作、學習和工余的休閑使用,使用時必須遵守有關的國家、企業的法律和規程,嚴禁傳播淫穢、反動等違犯國家法律和傳統道德與風俗的內容。臺站有權撤銷違法犯紀者互聯網的使用。使用者心須嚴格遵循以下內容:
1.從境內向外傳輸技術性資料時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規。
2.遵守所有使用互聯網的網絡協議、規定和程序。
3.不能利用郵件服務作連鎖郵件、垃圾郵件或分發給任何未經允許接收信件的人。
4.任何人不得在網上制作、查閱和傳播宣揚反動、淫穢、封建迷信等違犯國家法津和道德與風俗的內容。
5.不得傳輸任何非法的、騷擾性的、中傷他人的、辱罵性的、恐嚇性的、傷害性的等信息資料。
6.不得傳輸任何教唆他人構成犯罪行為的資料、不能傳輸助長國內不利條件和渉國家安全的資料。
7.不能傳輸不符合當地法規、國家法律和國際法律的資料。
第十四條 嚴禁外來人員對計算機數據和文件進行拷貝或抄寫以免泄漏機密,對辦公系統或其它內部平臺帳號不得相互知曉,每個人必須保證自己帳號的唯一登陸性負責,否則由此產生的數據安全問題由其本人負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 其他未盡事宜由臺站負責解釋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