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留學基金委”)的相關工作安排,緊密結合并為推進“雙一流”建設,中國科學院大學(以下簡稱“國科大”)2019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工作正式啟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原則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選拔一流學生到國外一流院校、科研機構或學科專業師從一流導師的要求,著眼于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事務和競爭的拔尖創新人才。
二、選派計劃
(一)選派類別和人數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面向國科大各研究生培養單位選拔。
(二)留學及資助期限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留學期限一般為36-48個月,具體以擬留學院校或單位學制為準。資助期限原則上不超過48個月。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的留學期限、資助期限為6-24個月。
(三)留學單位
重點支持留學人員前往教育、科技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實驗室等機構。
(四)選派專業領域
支持各學科領域圍繞國家戰略選派,重點資助應用基礎研究、國家重大科技項目、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等領域。同時應結合中科院、國科大及各培養單位重大科研項目、創新團隊、創新基地和平臺、國家重點實驗室、重點學科、中科院海外科教基地及人才隊伍建設需要確定選派專業領域。
(五)派出途徑
可通過各培養單位或個人自行聯系國外留學單位派出;亦可利用留學基金委與國外教育、科研機構合作獎學金派出。重點支持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通過國內外導師間已有的科研合作項目/協議赴國外學習。
(六)資助內容
國家留學基金為留學人員提供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包括伙食費、住宿費、注冊費、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期費、零用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對通過“所在單位或個人合作渠道”赴國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攻讀博士學位人員,不提供學費資助。
三、申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的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
(三)申請時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35周歲(198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四)具有良好扎實的專業基礎和較強的發展潛力,有較強的學習、科研和交流能力,綜合素質良好,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成績優異,學風誠信、品學兼優,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使命感。
(五)優先資助服務于國家重大戰略、重要行業、重點領域、重大專項、前沿技術、基礎研究的急需人才;重點資助赴“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留學或從事相關領域研究的人員。
(六)申請時外語水平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如果留學工作/學習語言為英語,申請時應達到相關英語合格條件;如果留學工作/學習語言為德語、法語、意大利語、西班牙語、日語、韓語或俄語等,申請時應達到相應語種的合格條件):
1.外語專業本科(含)以上畢業(專業語種應與留學目的國使用語種一致)。
2.近十年內曾在同一語種國家留學一學年(8-12個月)或連續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并達到合格標準。
4.參加雅思(學術類)、托福、德、法、意、西、日、韓語水平考試,成績達到以下相應標準: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語達到歐洲統一語言參考框架(CECRL)的B2級,日語達到二級(N2),韓語達到TOPIK4級。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培訓部參加相關語種培訓并獲得結業證書(英語為高級班,其他語種為中級班)。
6.通過國外擬留學單位組織的面試、考試等方式達到其語言要求,應在外方入學通知書或正式邀請信中注明或單獨出具證明。
(七)其他
1.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在讀碩士研究生(包括應屆碩士畢業生),培養單位也可根據實際情況推選在讀博士一年級學生。在讀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應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達到內部免試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攻讀博士學位入學通知書(或正式邀請信)、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
2.申請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須符合以下條件:
全日制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委托培養和定向生除外)。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及國內外導師共同制定的聯合培養計劃。
(八)申請通過留學基金委與國外有關教育、科研機構合作獎學金派出者,還需滿足合作獎學金要求的其他條件。
(九)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已獲得博士學位;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留學基金委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或經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后服務尚不滿五年;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四、申請材料
應交材料和提交方式請見《中國科學院大學2019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應提交材料列表》(以下簡稱“列表”)(附件1)。
對各項材料的具體要求請以《中國科學院大學2019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應提交材料說明》(以下簡稱“說明”)(附件2)為準。
五、申請及工作流程
(一)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選,專家評審,擇優推薦”的方式進行選拔。申請者均須通過培養單位統一向國科大申請,國科大不接受個人直接申請。
(二)申請人須向培養單位提交符合說明的列表中所列材料,提交方式以列表中所述為準。
(三)各培養單位須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材料。
(四)各培養單位對申請人進行推選,匯總材料提交國科大。
(五)2019年3月上旬,國科大將整理并審核材料,組織專家評審會;評審會結束后對正式推薦人選進行網上公示。
(六)關于正式推薦人選在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進行網上報名并提交最終書面申請材料的后續工作,將另行通知。
(七)留學基金委負責組織最終的材料審核和專家評審工作,并確定錄取結果。錄取結果一般于2019年5-6月份公布,具體時間根據留學基金委的通知確定。
六、其他
有關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的其他詳細情況,請查閱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du.cn/chuguo)。
請有意向申請的研究生,在2月22日前將紙質材料交至人教處戴老師,電子版材料發至郵箱wbgyzb@wbgc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