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創新公派選派機制”要求,配合國家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為國家培養更多創新型、緊缺型、復合型國際化人才,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設立了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簡稱創新人才項目),利用現有國家公派留學計劃,重點資助一批國內高校和國外教育科研機構以創新型培養模式和培養創新型人才為目標的國際合作項目。現將相關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施辦法
項目選拔采取先由國家留學基金委評審認定,再由申報項目學校選拔確定人選的方式,人選依托項目派出。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人應認真閱讀《2018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項目實施辦法》(附件1),嚴格按照辦法要求申報。
(二)國外合作機構應為該領域一流院校、科研院所等機構,國內外雙方簽有協議,并在培養目標、模式等方面具有創新性。
(三)主要選派類別為攻讀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適當選派訪問學者、博士后。
(四)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規定,每校2018年申報項目數量原則上不超過1項。對于培養方式或學科專業相似的多個中外合作項目,建議各單位整合后統一申報。
三、申報日期
請于2017年9月18日中午12:00前提交申報材料,材料如下:
1.《2018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申請書》(附件2)電子版。
2. 與外方合作單位協議的掃描件(PDF格式,要求中、外文雙文本掃描件),該文件需在協議有效期內。
3.項目管理辦法(電子版),其中包括選派流程,人選標準,管理及配套等。
4.《中國科學院大學2018年創新型人才項目上報表》(附件3)電子版
將材料發送至郵箱wbgyzb@ucas.ac.cn。電子郵件主題請按以下方式命名:“武漢植物園2018年創新型人才項目申報材料”。
四、項目評審
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對推薦項目進行評審,評審采取項目申報單位現場答辯方式進行。
五、學生派出
項目獲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后,項目單位按要求選拔推薦人選,上報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錄取并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