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中國科學院大學研究生的國際化培養,促進教育工作對外合作與交流,根據《關于印發<中國科學院大學博士研究生國際合作培養計劃管理辦法>的通知》(校發際字〔2015〕3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我校開展博士研究生國際合作培養計劃(以下簡稱“國際合作培養計劃”)。經協商,現將2017年度DAAD項目選派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研究所、學院以單位形式提交申請材料。
二、培養方式和期限
派遣中國科學院大學在讀博士研究生到境外相關科研機構和高校(以下簡稱“外方”)進行學習研究,回國進行論文答辯,取得國內學位。訪學期限為12—22個月。
三、項目和人數
2017年度“國際合作培養研究生計劃—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DAAD)”項目,資助學生到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聯系的有關德國高校和除馬普學會、弗勞恩霍夫協會以外的科研機構進行學習研究,錄取人數10人。
DAAD成立于1925年,代表德國239所高校和122個大學生團體,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教育交流機構之一。詳情請見:http://www.daad.org.cn。
四、申報原則和條件
堅持聯合培養與科教合作緊密結合的原則,優先支持申報與中科院或國科大簽署過院級或校級合作協議的境外單位。
申請人的具體要求條件為:
(一)系中國科學院大學已完成第一學年課程學習的在讀碩博連讀或直博研究生,定向培養研究生不得申請;
(二)外語水平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英語:雅思5.5 / 托福 80及以上,
2. 德語:DSH2/德福16分/德語專業八級及以上。
(三)申請時應已獲得接收單位的入學通知書或邀請信。
五、資助辦法
入選者可從國科大獲得如下資助:
1. 第一年在德訪學期間獎學金(資助標準按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獎學金標準執行);
2. 往返國際旅費1次;
第二年在德訪學生活費(1000歐元/月)由外方負責。
六、錄取、派遣和國外管理
1. 按照《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2. 與外方共同確定錄取名單后,國科大將通知有關人員辦理錄取手續。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派出前應在國內完成第二學年學習且已經轉為博士研究生。
七、材料報送時間和要求
請符合條件并有意向申請的研究生于2016年11月18日前,將紙質材料交給人教處戴老師(板房209),所有材料均需紙版和電子版(word或pdf格式),申請材料須按以下順序排列:
1. 《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國際合作培養計劃初選匯總表》(見附件),一式1份,中文;
2.《博士研究生國際合作培養計劃申請表》(見附件)一式1份,中文,研究所、院系須加蓋公章。“在學期間發表論文”欄,請注明刊物名稱、影響因子、是否署名中國科學院大學;
3. DAAD項目申請材料,所有材料一式2份,包括原件一份、復印件一份,均為英文,相關表格及填寫須知詳見:http://www.daad.org.cn/zh/stipendienangebote-fur-chinesen/promotion-und-postdoc/cas-daad-stipendienprogramm。
另,為幫助有意向通過該項目赴德訪學的申請人了解相關申請流程和注意事項,DAAD駐京辦事處將于2016年9月28日舉辦“國際合作培養計劃DAAD項目”在線說明會。具體信息詳見附件。
國科大聯系人:李文宣
聯系電話:010-88256424
電子郵件:lianpei@ucas.ac.cn
郵 編:100049
地 址:北京石景山區玉泉路19號(甲)中國科學院大學國際合作處
中國科學院武漢植物園
人教處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