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body id="79f28"></tbody>
    1. 
      
      1. <progress id="79f28"></progress>
      2. <samp id="79f28"><ins id="79f28"></ins></samp>
      3. <menuitem id="79f28"><strong id="79f28"><u id="79f28"></u></strong></menuitem>
        <track id="79f28"><nobr id="79f28"></nobr></track>
          1. wbg logo

            通知公告

            中國科學院大學關于2016年度資助研究生開展社會調查活動的通知

              為幫助研究生更好地了解國情、社情、民情,加深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理解領會,增強責任感、使命感,提升能力、增長才干,由中國科學院大學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提供資助,將在全校研究生中組織開展2016年度社會調查項目(以下簡稱“社會調查專項”)的申報和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社會調查專項的設立 

              (一)社會調查專項主要用于支持我校研究生利用課余及寒暑假時間,深入基層,到企事業單位、鄉村城鎮或邊遠地區開展社會調查,并撰寫調查報告。 

              (二)社會調查專項的資助對象為我校在學研究生,每一項目組成員不超過6人。第二年即將畢業的學生不能擔任項目負責人。 

              (三)社會調查專項每年設立項目40個,每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10000元。執行時間自申請者的資助項目獲批準起,一般不超過1年。 

              二、社會調查專項的選題確定與要求 

              (一)深入實際、深入基層 

              應根據當前國家經濟形勢和相關的方針政策,圍繞三農、民生、經濟、產業等某一方面,針對某一具體的社會問題、社會現象或社會群體等,確定選題;同時,鼓勵研究生深入到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新農村建設示范區、大城市周邊地區等地,開展社會調查。 

              (二)深入調查、深入思考 

              通過多種社會調查方式,了解基層的實際情況,充分掌握第一手調查資料,全面分析存在問題,認真思考并提出意見與建議,完成調查報告。 

              (三)撰寫調查報告,一般不得少于1萬字,引用數據等應以第一手調查資料為主,切忌材料的簡單堆砌及空泛的議論。 

              三、社會調查專項的申報與管理 

              (一)受基金會委托,我校學生處(以下簡稱學生處)負責社會調查專項的申報、評審、評估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社會調查專項的申報和評審程序: 

              1.每年的1月份組織該年度社會調查專項的申報和評審工作,一年組織一次社會調查專項的申報工作; 

              2.申請人(即項目負責人)根據要求開展前期調研,確定選題;提交項目申報表(見附件)等相關材料; 

              3.申請人所在單位對申請項目進行初審,填寫推薦意見后,將項目申報表(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報至學生處,并請在報送材料的信封上注明“社會調查專項”字樣;同時報送申報材料電子版。 

              (三)社會調查專項批準設立之后,項目組應根據評委會意見對項目策劃方案進行修改、完善,按照項目計劃書的時間安排開展調查工作。 

              (四)項目執行過半,學生處將統一組織進行項目的中期評估工作。各項目組應向學生處提交項目中期評估報告,匯報項目執行情況及取得的初步成果。 

              (五)項目結束后,各項目組需提交項目總結報告及調查報告等材料,學生處將組織專家對項目執行情況進行終期考核。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的項目,將予以表彰和獎勵。因客觀原因不能按計劃完成的項目,應說明理由并申請延期。延期最多一次且不超過半年。 

              四、社會調查專項的經費管理 

                 (一)社會調查專項批準設立之后,基金會將核撥資助經費60%,中期評估結束后,對合格項目核撥剩余的40%的經費,對需要整改的項目根據發生的費用清單核撥經費,剩余經費將與結題評估通過后核撥。 

              (二)社會調查專項的經費可用于開展社會調查所需的差旅費、資料費、印刷費、通信費等。 

              (三)跨地區開展調查活動的,參加成員必須事先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用在資助經費中列支。 

              (四)城市間交通不支持火車臥鋪和飛機票的費用報銷。 

              (五)住宿費、伙食補助、城市內交通費用等標準按學生所在單位財務管理規定執行。 

              (六)用于調研活動必要購置紀念品等的費用,不得超過總經費的10%,報銷時提供明細清單。 

              (七)所有開支,均需開具正式發票。無法開具發票的,需提供相關證明及證明人的身份證號(證明人按手印、簽字確認)。 

              (八)各項目組進行中期評估時,應同時提交經費使用情況報告、經費清單和相關票據。 

              (九)受資助活動項目結束并通過終期考核的,各項目組向學生處提交活動總結報告的同時,應提交經費使用情況報告、經費清單和相關票據。 

              (十)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生處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緩撥經費、中止或撤銷項目處理: 

              1.未開展實質性工作; 

              2.未按要求報送項目執行進展情況; 

              3.經費使用不合理或沒有按預算使用; 

              4.中期評估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五、截止時間 

              請于2016316前將相關申報材料提交至人教處戴老師(板房209)。 

                

              人事教育處

                 2016年3月1日 

            国产日韩久久久久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