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與發展中國家在環境、資源、地質、地球物理、生態、大氣、海洋等領域的合作交流,中國科學院大學計劃資助中國籍博士研究生赴發展中國家科教機構考察訪問、合作研究和學習(以下簡稱“訪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養方式和期限
派遣我校在讀博士研究生到發展中國家相關科研機構和高校(以下簡稱“外方”)進行學習研究,回國進行論文答辯,取得國內學位。訪學期限為6—12個月。期滿后,經合作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訪學期最多至18個月,但相關費用須自行解決。
二、申報原則和條件
選派對象為中國籍環境、資源、地質、地球物理、生態、大氣、海洋等學科領域的在校博士研究生,碩博連讀生將獲得優先考慮。
申請人的具體要求條件為:
(一)系我校在讀博士研究生,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派出前應已轉為博士研究生。
(二)學習成績優秀、身心健康;
(三)已基本完成課程學習;
(四)外語能力符合境外接收院校(研究機構)的要求;
(五)申請時應已獲得接收單位的入學通知書或邀請信或書面接收意向。
三、資助辦法
入選者可從國科大獲得如下資助:
1. 第一年訪學期間生活費(資助標準按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獎學金標準執行);
2.往返國際旅費1次(由訪學人員先行墊付,訪學結束后按財務制度以補助的形式發放)。
四、申報程序
申請人于2015年5月8日前將紙質材料送交人事教育處戴老師(板房204),電子材料發送至wbgyzb@wbgcas.cn。
五、材料報送要求
所有申請材料須按以下順序排列:
1. 《博士生赴發展中國家訪學初選匯總表》
2. 《博士生赴發展中國家訪學申請表》,填報注意事項如下:
(1)碩博連讀的申請人填寫“碩轉博/攻讀博士時間”欄目時請在時間后注明“碩轉博”。
(2)“外方高校/科研院所”、“導師與外方是否已有科研合作”欄目中的“外方”指申請人擬申請的外方單位。
(3)“在學期間發表論文”欄,請注明刊物名稱、影響因子、署名單位是否有中國科學院大學;
3. 補充材料:
(1)外語水平證明(大學英語六級水平考試成績單或同等英語水平證書掃描件);
(2)外方邀請信或接收意向書;
(備注:內容須包括邀請人的姓名、單位、訪問目的、被邀請人的姓名、到訪日期、停留時間、以及費用負擔等情況。邀請信須有邀請人的手書簽名。)
(3)在學期間發表文章的首頁(含摘要)或錄用函、專利證明書等;
(4)獲獎證書掃描件。
人事教育處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