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院人事教育局《中國科學院人事教育局關于2013年度中國科學院中歐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計劃選派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人教字〔2013〕25號)和《關于印發<中國科學院中歐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計劃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科發人教字〔2006〕92號)精神,現將2013年度中國科學院中歐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選派工作材料報送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養方式和期限
派遣我院在讀博士研究生到歐洲相關科研機構和高校(以下簡稱“外方”)進行學習研究,回國進行論文答辯,取得國內學位。
訪學期限為12個月。訪學期滿前,確因課題研究需要,經院與外方協商同意,可延長訪學期限。
二、項目和人數
2013年中歐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計劃分為4個項目,包括中德聯合培養項目3個,中法聯合培養項目1個,具體內容如下:
(一)中德聯合培養項目
1.馬普學會項目:到馬普學會有關研究機構進行學習研究,錄取人數30人。
2.弗勞恩霍夫協會項目:到弗勞恩霍夫協會有關研究機構進行學習研究,錄取人數10人。
3.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項目:到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聯系的有關德國高校和除馬普學會、弗勞恩霍夫協會以外的科研機構進行學習研究,錄取人數10人。
(二)中法聯合培養項目
法國國家科研中心項目:到法國國家科研中心有關研究機構以及合作機構進行學習研究,錄取人數15人。
三、申報原則和條件
堅持聯合培養與科研合作緊密結合的原則,重點支持優先發展學科領域、重大科技專項及大科學工程急需人才的培養。申請人的具體要求條件為:
(一)系我院已完成第一學年課程學習的在讀碩博連讀研究生或在讀博士研究生,定向培養研究生不得申請;
(二)年齡35歲以下;
(三)具備英語(或德/法語)科技交流能力;
(四)身體健康。
四、資助辦法
入選者可從院獲得如下資助:
(一)在國外訪學期限內的獎學金(1200歐元/月);
(二)往返國際旅費1次;
(三)出國前外語(德/法語)培訓費。
經我院與外方協商一致同意延期的,延期期間的費用由外方負責。
五、錄取、派遣和國外管理
(一)按照《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院與外方共同確定錄取名單后,由國科大和中國科大通知有關人員辦理錄取手續。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派出前應在國內完成第二學年學習且已經轉為博士研究生。
(三)了解外方相關單位的有關情況可查閱:
馬普學會:http://www.mpg.de/english/portal/index.html
弗勞恩霍夫協會:http://www.fraunhofer.cn
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 http://www.daad.org.cn
法國國家科研中心:http://www.cnrs.fr
六、材料報送時間
2013年4月7日前提交至人事教育處。
七、材料報送要求
請根據下列要求,將申請材料紙質版報送至人事教育處,電子版材料壓縮打包后發送至dailijing@wbgcas.cn。
(一)《中歐聯合培養博士生計劃申請表》(中文)一式1份,該申請表是申請中歐聯合培養項目的必填材料。其填報注意事項如下:
1.碩博連讀的申請人填寫“碩轉博/攻讀博士時間”欄目時請在時間后注明“碩轉博”;
2.“導師與外方是否已有科研合作”欄目中的“外方”指申請人擬申請的外方單位;
3.所附成績單需加蓋培養單位公章;
(二)除上述材料外,申請人還應根據各項目自身的要求,提交下列相應材料:
1.申報馬普學會項目的申請人,還需報送《馬普學會項目申請表》(英文)一式1份;
2.申報弗勞恩霍夫協會項目的申請人,還需報送《弗勞恩霍夫協會項目申請表》(英文)一式1份;
3.申報中法聯合培養項目的申請人,還需報送《中法聯合培養博士生項目申請表》(英文)一式1份。
4.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申報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DAAD)項目的申請人,請根據網站:http://www.daad.org.cn/4_1_3.htm中“DAAD-CAS Joint Scholarship Programme”欄目中的要求,還需提交申報材料(一式3份,1份原件,2份復印件)。其中,申請人需提供英語成績證明材料,若有雅思或托福成績則遞交該證明,否則請遞交通過國家英語四、六級相關證明,本科和碩士畢業證、學位證、成績單的復印件和英文翻譯件須加蓋現所在單位的公章(不需要公證)。
(三)《初選匯總表》只需提交電子版。
附件內容:
1.初選匯總表
2.中歐聯合培養博士生計劃申請表
3.馬普學會項目申請表(英文)
4.弗勞恩霍夫協會項目申請表(英文)
5.中法聯合培養博士生項目申請表(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