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濕地演化與生態恢復湖北省重點實驗室(下簡稱“重點實驗室”)是由湖北省科學技術廳批準并掛靠中國科學院武漢植物園的學術性機構。 濕地演化與生態恢復湖北省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下簡稱開放基金)是湖北省科學技術廳、中國科學院武漢植物園共同建立的旨有促進重點實驗室的科學研究和學科建設的開放性基金。 依據《湖北省重點實驗室管理暫行辦法》,根據國家科技發展方針,開展創新性研究,培養創新性人才。規范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的管理,實施重點實驗室的對外開放與交流,特制定本辦法。 二、指導思想 開放基金的指導思想是:建設重點實驗室研究平臺,促進系統科學學科發展,推動濕地演化與生態恢復和地方經濟相結合,培養生態學優秀人才。 重點實驗室歡迎國內外科技專家在“開放基金項目申請指南”范圍內提出申請,對具有新思路、短期內有突破前景,同時有其它研究項目支持背景的申請,將優先給予支持。同時也鼓勵申請者自帶課題和經費進入本重點實驗室工作。開放基金項目資助濕地演化與生態恢復領域,擬設定以下研究方向: 1、濕地生態系統的自然歷史過程與動態監測 2、濕地生態系統保護的生物學和生態學基礎 3、受損濕地生態系統恢復與重建的理論與方法 三、管理機制 1、本實驗室開放基金管理實行實驗室主任負責制,由實驗室主任組織學術委員會開展工作。 2、開放基金項目評審、結題、驗收由實驗室學術委員會完成。 四、形式及對象 1、開放基金計劃項目的形式:由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資助的科研項目;自帶經費但利用本實驗室的儀器設備等科研條件的項目。 2、凡國內外優秀科學研究者均可在本實驗室計劃指南范圍內提出課題申請,經學術委員會批準后,在本實驗室或申請人員所在單位進行獨立研究或合作研究。 3、本實驗室接受國內外自帶科研經費和項目的研究人員進行科研工作,研究課題由實驗室主任批準后列入實驗室開放基金計劃。 五、基金申請及審批 重點實驗室每年1月公布“開放基金項目申請指南”,供申請者作為主要申請依據。申請實驗室的研究基金應遵循下列原則: (1)符合本實驗室的研究方向、學術思想新穎、具有理論根據的基礎研究。 (2)具有重大學術價值或具有國際水平和國內領先水平的課題。 (3)對國民經濟建設具有明顯的重要應用和開發前景的課題。 (4)課題研究計劃必須包含切實可行的研究方法和技術路線,明確的預期目標,合理的經濟預算。 (5)申請者應該具備相應的研究能力,需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取得博士學位。 (6)申請必須由申請人單位簽章同意。 申請者需在每年4月10日前填寫開放基金課題申請書一式5份(紙質)并送相同內容的電子版。高級職稱科技人員申請不需要推薦,其他科技人員(講師、助研等)申請需有二名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同行專家書面推薦。 申請項目由學術委員會討論審批(每年6月30日前),或由學術委員會通過通信評議確定。根據有重點地擇優資助的原則,確定資助項目和資助金額。重點實驗室將書面通知受資助項目和相應申請人。 申請者收到項目資助通知書后,根據學術委員會評審意見修改并填寫項目計劃書于每年8月1日前送重點實驗室,再由重點實驗室主任批準計劃書并開始項目實施(項目實施開始時間為每年9月1日)。 六、基金及科研經費的管理辦法 1、開放基金課題完成期限一般為1-2年,確需持續較長時間的重大課題可分階段申請,資助金額一次核定,分年度劃撥。 2、開放基金經費開支范圍: (1)與資助課題直接有關的研究費用,包括材料費、加工費、試驗費、專用小型儀器購置費、儀器設備租用費等; (2)學術活動費,包括參加國內學術會議和考查調研費; (3)研究生津貼及雇用臨時工費用; (4)使用實驗室內部的公共設施和大型設備應交納的維護運行費、折舊費; (5)水電費、管理費; (6)公共性開支,如出版印刷費、會議費、評審費等; 3、如檢查發現研究項目中斷或無法進行,未按規定提交執行情況報告、工作小結等,經實驗室主任會討論通過后,可以中斷該項目基金的使用或取消原批準的經費,并將情況報告學術委員會。 4、對于違反開放基金管理條例的經費開支,實驗室主任有權制止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自帶科研經費和項目的研究人員來本實驗室進行研究工作,可按優惠價格使用本實驗室的儀器和設備,具體規定詳見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規定。科研經費的開支范圍參照開放基金開支范圍確定,經費的使用辦法參照中國科學院武漢植物園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執行。 七、科研成果與管理 1、實驗室開放基金資助的課題,在開始前必須向實驗室主任提交研究計劃,按年度計劃提交執行情況報告,按課題性質不同,同時提交學術論文,研究報告或實驗工作階段小結。 2.課題結束后,必須向實驗室提交研究工作總結、學術論文或報告,課題工作過程中的原始材料、檔案、數據記錄、圖紙、底片和資料等的原件或復印件及目錄。 3、實驗室主任須檢查開放基金課題進展情況,如發現原研究計劃不能實現時,有權調整、暫停或取消資助項目。 4、用實驗室基金資助課題的成果,由學術委員會組織評審,成果歸實驗室和研究人員所在單位共享(或按協議分享),成果鑒定和報獎由本實驗室與研究人員所在單位共同辦理。如申請專利,按專利法有關規定辦理。 5、成果署名:依托本重點實驗室資助項目發表論文作者的署名單位須標明本實驗室為第一論文完成單位,論文作者單位中文標注署名為“濕地演化與生態恢復湖北省重點實驗室(中國科學院武漢植物園),武漢,430074”,論文作者單位的英文標注署名為“濕地演化與生態恢復湖北省重點實驗室”(Supported by the Opening Project of Hubei Key Laboratory of Wetland Evolution & Ecological Restoration)。并報實驗室備案。 6、自帶經費來本實驗室完成的研究課題,其研究成果歸其所在單位所有,但在成果鑒定、報獎以及發表論文時應注明“本項研究工作在濕地演化與生態恢復湖北省重點實驗室(中國科學院武漢植物園)完成”。 7、凡在本實驗室從事研究的外單位人員,均可以本實驗室客座研究人員的名義參加國內外學術會議和在會上宣讀論文,也可以帶研究生來實驗室工作。 8、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正式發表的被三大檢索收錄的論文和被學術委員會評為優秀的成果,本重點實驗室將給予額外獎勵(獎勵辦法另行制定)。被學術委員會評為優秀的成果,給予相應獎勵。具體獎勵辦法將參照《中國科學院武漢植物園科研成果獎勵辦法》文件執行。 9、本條例由發布之日起實施,由濕地演化與生態恢復湖北省重點實驗室(中國科學院武漢植物園)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