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規范中國科學院儀器設備共享管理平臺智能卡發放、使用和管理,特制訂本辦法。
2 智能卡發放管理辦法
智能卡發放對象:研究所研究人員、儀器操作員及樣品登記員等;
智能卡發放基本程序:用戶提出申請、部門及所級中心領導審核批準以及所級管理員登記備案,方可發放;
智能卡主卡發放:主卡面向研究室正副主任、研究員、副研究員、課題組長等發放;申請人須填寫智能卡授權申請表,經部門領導及所級中心領導批準后,由所級管理員配卡并登記,方可發卡;每一申請人只能發放一張主卡;
智能卡子卡發放:子卡面向流動人員發放,包括在讀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臨時到所訪問學者、合作人員以及短期項目聘用人員等;每一張子卡必須綁定一張可以付費主卡;子卡申請人須填寫智能卡子卡授權申請表,經綁定的主卡持有人簽字同意,部門領導及所級中心領導批準后,由所級管理員配卡并登記,方可發卡。
3 智能卡使用管理辦法
每一張主卡其綁定的子卡數量不限;
子卡持有人可以使用其主卡持有人授權使用的儀器設備;
嚴禁持卡人將智能卡借給他人使用;
每張智能卡繳納押金20元,持卡人應妥善保管。一旦丟失,請立即報告所級管理員,進行相應帳戶處理。丟失卡的押金不予退還;
持卡人因故離所,須將智能卡返還給所級中心管理員,所級中心將退還所繳押金;
讀卡器和應急卡由所級中心指定專人負責管理。